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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信息安全的协同保护机制
2019-05-21 15:36  

手机通讯录向社交软件开放,住宅信息向出行软件和外卖软件开放,身份信息向支付软件开放…… 在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应用场景中,人们的信息被最大限度地获取。同时,随着网络应用向大数据环境的迁移,互联网企业不断提升的数据存储和计算能力将信息的商业价值不断放大。公众信息这座“金山”显露的“真容”,让一些企业在竞争中盲目追求商业利益而置社会责任于不顾,也让一些个人利令智昏,导致了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这也是骚扰电话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黑客以技术非法获取,个人私下贩卖,企业“不告而取”“不告而用”,是公众信息被泄露、滥用的主要原因。这些问题,仅靠公众提高防范意识,靠通信管理部门、基础运营商的“单打独斗”是难以根治的。为大众提供更加稳定、安全的信息保护环境,需要个人、企业、运营商、市场监管和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 当下,我国已经开展了针对骚扰电话的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包括我省在内的各地都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清理人们听筒里的“钉子户”,信息安全问题带给社会的焦虑正在得到有效纾解。但从长远来看,社会各界应当在构建多角度、全方位的协同保护机制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

构建协同保护机制,首先要明确信息安全的法律边界。有法律专家指出,201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虽然从法律地位上确定了信息安全的标准,但从现实状况来看,还需要结合国情进一步完善落实的配套制度。

构建协同保护机制,当务之急是畅通信息安全问题沟通的渠道。记者从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了解到,自2018年实施骚扰电话整治专项行动以来,由于部分成员单位沟通渠道不畅,导致骚扰电话线索移交、核查及处理尚未形成合力。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框架,构建协调能力强、能够横跨行业、部门的协调保障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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